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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6/09/29 1.6w 阅读 444 点赞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邮编:610041;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36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9日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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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近年来,四川省加大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重点领域短板依然突出,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总体不高,部分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2020年,全省35个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4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近15%的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年均浓度在100毫克/升以下。

整改实施主体

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60%,2020年度城市(县城)进水COD年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年均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

整改措施

1.2021年12月,已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732公里。

2.2021年12月,已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430公里。

3.2022年6月底前,全省2020年度城市(县城)进水COD年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修订完善“一厂一策”。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4.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2009公里(含2021年732公里)。

5.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3775公里(含2021年1430公里)。

6.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3920公里(含2021年732公里、2022年1277公里)。

7.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8780公里(含2021年1430公里、2022年2345公里)。

8.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4725公里(含2021年732公里、2022年1277公里、2023年1911公里)。

9.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9641公里(含2021年1430公里、2022年2345公里、2023年5005公里)。

10.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5485公里(含2021年732公里、2022年1277公里、2023年1911公里、2024年805公里)。

11.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0578公里(含2021年1430公里、2022年2345公里、2023年5005公里、2024年861公里)。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1年12月,已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1146公里。

2.2021年12月,已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4630公里。

3.2022年6月底前,全省2020年度城市(县城)进水COD年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已修订完善“一厂一策”。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4.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2716公里(含2021年1146公里)。

5.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9363公里(含2021年4630公里)。

6.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4807公里(含2021年1146公里、2022年2716公里)。

7.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4638公里(含2021年4630公里、2022年9363公里)。

8.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6237公里(含2021年1146公里、2022年2716公里、2023年4807公里)。

9.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16974公里(含2021年4630公里、2022年9363公里、2023年14638公里)。

10.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新改建排水管网7261公里(含2021年1146公里、2022年2716公里、2023年4807公里、2024年6237公里)。

11.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系统化排查检测20036公里(含2021年4630公里、2022年9363公里、2023年14638公里、2024年16974公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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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