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1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吴澄澄,性别:男,行政执法证证号:19090017214,执法区域:惠城区,工作单位: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证件有效期:2031年4月24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声明上述行政执法证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继续使用。凡持上述编号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或者其他公务活动的,均属冒充行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相关检查,并可拨打以下电话举报核实:
举报电话:0752-2829613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共同维护行政执法严肃性。
特此公告。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