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时间:2021-04-14 15: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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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
按照《达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达市司法函〔2021〕23号)要求,《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达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达市教〔2016〕83号)即刻废止,特此公布。
达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