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开发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
《达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
下面
小编带你解读下重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确保认定公平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上一年度在校生消费月均消费水平等因素,其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档次划分
(一)特别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二)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仅能小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三)一般困难。是指学生及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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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达州
编辑:张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