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公积金缴存单位:
近期,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持续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和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提取、贷款业务快速增长,为有效化解部分缴存职工上班期间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的矛盾,中心决定开展延时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每周二(节假日除外)17:00至18:00。
二、服务地点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西外金兰路180号)。
三、服务内容
市本级、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辖区内转移、提取、贷款等个人业务。
特此公告。
2015年5年14日
政策通知公告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延时服务的公告
2015/05/14 1.0w 阅读 268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