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相关部门相关文件通 知 2016/05/25 2.0w 阅读 208 点赞 查看原文 惠州市各县区管理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惠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