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责任主体 |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要普法对象 |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所有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群众 |
主要普法内容 |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通知》 《关于印发《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惠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公安局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
主要普法方式(载体、项目) | 公职人员学法平台、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官微、户外LED广告、电梯广告、公交站台广告、报纸。 |
普法节点 |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不定期根据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的申请“上门”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年度内开展“一培训两讲座”专题学法 |
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学、政策宣讲会、业务知识培训会、派发公积金政策法宣传册、政策咨询等活动 |
部门相关部门相关文件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
2018/02/28 1.8w 阅读 19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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